Advertisement

遺產策劃系列之遺產承辦的知多少 遺囑執行人vs 遺產管理人


無遺囑 – 遺產管理書 :


‧ 如果死者未立遺囑便去世(即找不到任何遺囑,或遺囑已被撤銷),便須依照無遺囑繼承法律去申請遺產管理書。根據 《無爭議遺囑認證規則》第 21 條 ,有權申請遺產管理書的人士之優先次序如下:尚存的配偶、死者的子女、死者的父親或母親、死者的兄弟姊妹、或於死者在生時已去世的任何死者的已故兄弟姊妹的後裔、尚存的祖父母


‧ 遺產管理人最多可有 四個 。如有多人具備同等資格可申請遺產管理書,而他們就申請問題存在爭拗,他們可向高等法院提出申請,讓法庭決定誰可被委任為遺產管理人。 

頁次: 1 2 3 4 5 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