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香港,買樓是人生大事。面對高昂的房價,不少準買家都會選擇與伴侶、父母或兄弟姊妹「聯名買樓」,一來可以共同承擔首期,二來能合力通過銀行的壓力測試。然而,聯名物業並非「加個名」這麼簡單,當中涉及的法律形式(長命契 vs 分權共有)、按揭責任、印花稅負擔,甚至日後的資產分配,都有極大學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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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香港投資物業收租,不少業主為了增加吸引力,都會提供「全包宴」——連同冷氣機、洗衣機及雪櫃等基本家電一併出租。然而,這也常引發租務糾紛:租客嫌家電舊了擅自棄置並換新,退租時卻要把新機拆走,留下一個空位給業主。
近年香港掀起養寵物熱潮,不少業主為了增加租盤的競爭力,都會考慮將單位租給養寵物的租客。然而,毛孩雖然可愛,卻可能對單位造成不同程度的「傷害」,例如抓花木地板、抓破沙發、在牆角留痕,甚至是難以清除的異味。
在買賣物業或日常居住過程中,我們經常會聽到「大廈公契」(Deed of Mutual Covenant, 簡稱 DMC)這個名詞。無論你是準備入市的準買家,還是正遇到維修爭議的現任業主,公契都是一份至關重要的法律文件。
買樓收租是香港不少人的長遠投資夢想,穩定的現金流固然吸引,但最令業主頭痛的莫過於遇到「租霸」或是租客突然欠租。面對租客拖欠租金,業主切忌意氣用事(如自行換鎖、斷水斷電),否則可能誤觸法網。
近年一手市場不少新盤,特別是特色單位或大戶型,往往不設「價單」,而是採用「招標」(Tender)方式出售。對於買家而言,沒有公開價單參考,出價就像「矇查查」。究竟如何精準入標,既能成功買到心頭好,又不會做「水魚」高價接貨?
對於很多業主來說,找到一位準時交租、愛惜單位的「好租客」並非易事。當兩年租約(通常為「一死一生」)接近期滿時,如何順利與租客商談續租,既能維持穩定的租金收入,又能省去重新放盤、支付代理佣金及空窗期的成本?這不僅是一門學問,更是一場心理戰。
對於不少物業持有人來說,隨著家庭成員增加或財富累積,換樓(Upgrade)是人生必經階段。然而,換樓程序中最大的煩惱莫過於:究竟應該「先買後賣」還是「先賣後買」?
在香港房地產市場,傳統的投資者通常會選擇購入單一單位收租。然而,隨着市場環境轉變及資金分散投資的需求增加,近年有一種投資模式逐漸受到資深投資者的青睞 —— 「全層購入住宅單位」。
隨著香港政府全面「撤辣」,住宅物業的額外印花稅(SSD)已成為歷史,這為不少物業投資者打開了「短炒」或短期調撥資金的大門。然而,即使稅務負擔減輕,投資者在進行短期買賣時,往往會忽略另一個潛在的成本——按揭罰息期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