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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流行的自住物業收租投資法


用一個實例試試解釋一下,2008年陳先生一手買入「首都」705呎實用面積單位自住,買入價當年為483萬。到今年銀行估價市值以達950萬。假設陳先生已經沒有按揭在身,他可以做物業按揭貸款,最高可以按60%一按或500萬(以較低者為準)。在這個例子中,陳先生可以輕鬆加按套現拿200萬現金,現時按揭利率約為1.6%,用供樓年期30年計算,每個月供樓需要月供$7,000。做完按揭之後,把提取的200萬現金放到一些高息投資中就可輕鬆賺取息差。


以保險公司及銀行也經常推介的派息基金為例,假設每年派息7%的話,每月可以收取$11,666 的基金利息,扣除每月按揭供款的$7,000 ,可以額外增加利息收入$4,666。因為按揭供款是還息還本,五年後,按揭結餘應從200萬降至約173萬。貸款額減少導致資本增加了$270,000。


另外每月賺取$4,666的息差,5年總共提取了$280,000。兩項收益加起等於$550,000。(實際情況,因基金價格會改變,派息於5年間亦有高有低,這個真實例子最後增加了60多萬)在這個情況下,陳先生就可以把自住的物業,把自己無形的一間房間分租出去,每個月收取租金$4,666,五年間未計物業增值,輕輕鬆鬆多賺了50多萬元。這就是最近很流行的自住物業收租投資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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