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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法出租未補地價的居屋有方法?即使有按揭也可行?

16-09-20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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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屋作為香港的一種資助房屋,旨在幫助有需要的人士以較低的價格購置自住房屋。隨著業主收入的增加,他們可以選擇轉向私樓市場。然而,對於那些空置的居屋單位,通常需要在補地價後才能放租。儘管如此,市場上仍然存在合法的方式,讓業主在未補地價的情況下出租居屋單位。本文將詳細介紹這些方法及申請流程。

居屋屬於資助房屋,根據規定,業主通常需要在補地價後才能出租其單位。不過,業主可以透過香港房屋協會的「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 – 出租計劃」來合法出租未補地價的居屋,並將其租予符合公屋資格的申請者。申請方式包括網上提交、郵寄或親自遞交,前提是業主持有該單位已滿10年且未補地價,而租客必須符合公屋輪候的資格。租約一般為兩年,首年結束後雙方均可提出終止,租金由雙方協商決定。如果單位有按揭,業主則需事先取得銀行的同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