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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樓扣稅點樣慳到盡?(上)

18-05-20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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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到報稅季節,稅務局於本月初已向約277萬名市民派發2025/2026年的報稅表,市民務必要準時報稅並預備一筆新開支。若閣下為業主且正在供樓,實際上可透過「居所貸款利息」作為扣稅項目,將供樓利息開支用作扣稅一部分,減輕財政負擔。如想了解怎樣扣稅慳到盡,就要細閱以下注意事項。

與子女同住 最高扣除額可達12萬元

申請「居所貸款利息」稅務寬免的業主,首先須符合指定條件,包括所供的須為香港物業且作自住用途,若業主將部分單位用作出租用途,則須扣減相應扣稅額。一般業主每年度最多可獲10萬元的扣稅額,若業主與其子女同住且符合指定條件,最高扣除限額更可由10萬元提高至12萬元。業主最多可扣除20個課稅年度,而且不需連續使用,並且可自由決定每一年是否需要使用此扣稅項目。

供樓初期最易用盡扣稅額

銀行在計算按揭借貸人的每月供款時,由於利息隨本金減少,每期利息開支會一直遞減。假設購買一個單位,貸款額為500萬元,以年期30年及按息3.25厘計算,首15年的全年利息支出會超過10萬元,但到了第16年,全年利息支出將降至約9.8萬元,這表示從該年開始,將不能用盡10萬元的扣稅額,因此越早使用便能充分用盡扣稅額。

首年供樓或未能用盡扣稅額

每個課稅年度固定為4月1日至翌年3月31日,而居所貸款利息是以供樓人士課稅年度的總供樓利息支出計算,若果去年置業的業主並非由去年4月開始供款,便可能無法用盡10萬元的扣稅額。假設業主於去年11月開始入住新屋並供樓,每月供樓利息約13,000元,而可扣稅的月份只有5個月(2025年11月至2026年3月),則2025/2026年度可申請的扣稅額僅為13,000元×5個月=65,000元,低於每年10萬元扣稅上限。若閣下於去年底才置業,今年使用居所貸款利息便會相對地浪費,如扣除其他稅款寬免後已無須繳稅,建議可將居所貸款利息扣稅額保留至下次使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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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關於 #經絡按揭轉介首席副總裁曹德明】

擁有超過30年中港房地產銷售及物業按揭業務經驗,為首批持牌地產代理,同時擔任地產銷售及按揭實務培訓工作,資歷豐富。對經濟及按揭市場見解精闢,獲邀為多間媒體樓按節目嘉賓及樓按專欄作者,定期剖析樓按市場走勢。

曹德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