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早前發布《汽車行業價格行為合規指南》,表示將打擊不正當價格、價格串通等行為,警告汽車生產企業除了依法降價以處理積壓存貨外,倘以排擠競爭對手,或者獨佔市場為目的而實施的價格行為,如實際出廠價低於生產成本等,將存在重大法律風險。
《指南》提到,汽車生產企業應建立以生產成本為基礎、市場供求為導向的定價策略,對所屬整車銷售、金融服務等環節,實行全鏈條價格行為管理,確保價格行為規範。禁止車廠及零部件企業之間價格串通。
此外,《指南》提及車廠的返利政策要清晰明確,以合同等方式與經銷商事先約定,並尊重經銷商自主定價權。與此同時,要依法打擊不正當價格行為,車企除了減價清理存貨之外,如整車、零部件的出廠價格低於其生產成本;或採用高規格、高等級充當低級等手段來變相降價,或採取折扣、補貼等其他各種手段,總之使其實際出廠價低於生產成本的話,均會視為以排擠對手或獨佔市場為目的之價格行為,將存在重大法律風險。
另一方面,對於汽車銷售企業,《指南》也明確價格行為要求,主要聚焦於汽車新車銷售環節,着力規範未按規定明碼標價、虛假促銷等突出問題,當中包括嚴格區分汽車產品價格與銷售服務價格,嚴禁「價外加價」;規範促銷行為,要求顯著公示促銷規則、期限及限制條件,如實標明贈品訊息。
市場觀望政策能否扭轉車市內捲的形勢,相信還需其他刺激消費政策配合,減輕行業去庫存壓力,才有望改善車企的經營環境。

郭家耀
(本人沒持有上述股份)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