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香港置業,從睇樓、議價到最終扑槌,每一步都充滿期待與挑戰。當您終於找到心儀的單位,並與業主在價錢上達成共識時,那份喜悅實在難以言喻。然而,在您急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(臨約)、鎖定這宗交易之前,請務必停一停、想一想。因為合約中一行看似不起眼的條款——「成交期」,正正隱藏著足以讓您損失慘重的「魔鬼細節」。
無數案例告訴我們,一旦成交期定得太短,買家極有可能因無法及時完成銀行按揭審批而被迫違約,最終導致「撻訂」收場,辛苦儲下的首期就此凍過水。究竟成交期是什麼?應該預留多久才算穩陣?買家又該如何在這場時間競賽中保障自己?本文將為您深入拆解,提供一份詳盡的自保懶人包。
核心概念:到底咩係「成交期」?
「成交期」,顧名思義,就是指由買賣雙方簽署第一份具法律約束力的文件——臨時買賣合約當天起,直至雙方在律師樓簽署正式樓契、買家支付所有樓價餘款、正式完成物業轉讓(俗稱「收樓」)為止的這段時間。
這段時間並非單純的等待期,而是讓買賣雙方,特別是買家,去完成一系列複雜且環環相扣的法律及財務程序的「緩衝期」。在這期間,您和您的代表律師需要處理以下關鍵任務:
- 律師工作: 審查樓契(查契),確保物業沒有任何業權問題、僭建釘契、未解除的按揭或其他負擔。
- 買家任務: 準備並提交所有文件(入息證明、住址證明、稅單等)予銀行申請按揭貸款。若需要申請高成數按揭,還需額外向按揭保險公司提交申請並等待審批。
- 資金準備: 籌備樓價尾數、印花稅、律師費、經紀佣金等各項開支。
可見,成交期就是您完成整個交易的生命線,其長短直接決定了交易的成敗。
成交期,幾長先啱?【黃金法則】
市場上沒有明文規定成交期必須是多久,全由買賣雙方協商決定。然而,根據市場慣例和過往經驗,我們可以歸納出以下黃金法則:
- 市場常見做法: 一般為 60日 或 90日(約兩個月至三個月)。這是市場上最普遍、接受度最高的期限。
- 最低風險防線: 無論如何,成交期建議唔好短過45日。少於此期限,除非您是現金買家(Full Pay)或按揭已獲預先批准,否則風險極高。
- 專家穩陣之選: 考慮到近年銀行因應經濟環境和監管要求,按揭審批時有「塞車」情況,加上處理高成數按揭保險需時,最穩妥、最保險的做法是爭取 至少3個月(約90日) 的成交期。特別是如果您的入息來源較複雜(如自僱人士、佣金收入為主),或者需要申請九成按揭,更應預留鬆動時間。
買家必須警惕的兩大「成交期」陷阱!
【陷阱一:成交期過短——跌入業主的「快錢」陷阱】
很多時候,業主(特別是單位已交吉的業主)會希望盡快收到賣樓款項,因此在談判時會強烈要求縮短成交期。作為買家,如果您求「盤」心切,很容易就會在氣氛驅使下讓步。
但這往往是惡夢的開始。一旦成交期過短(例如只有一個月),即使您在簽約後馬上向銀行申請按揭,時間也可能完全不夠用。銀行審批、按揭保險公司審批、律師樓查契,任何一個環節稍有延誤,您都無法在成交日當天取得銀行貸款。屆時,您只有兩個選擇:一是在短時間內自行籌集數百萬的樓價尾數;二是無奈放棄交易。後者的結果就是「撻訂」,您所支付的「細訂」和「大訂」(通常合共為樓價的10%)將被業主全數沒收,損失慘重。
【陷阱二:成交期過長——觸發銀行的「冷處理」風險】
既然怕時間不夠,那把成交期定得長一點,例如四、五個月,是否就萬無一失?答案是否定的。
成交期過長同樣存在風險。銀行一般只接受成交期在3個月內的按揭申請。若成交期超過3個月,銀行很可能不會即時處理您的申請,而是會將其暫時擱置,待臨近成交日時才作審批。這會帶來變數:在這段漫長的等待期內,一旦樓市逆轉導致銀行估價下跌,或者您的財務狀況出現變化,銀行最終批出的貸款額可能會低於預期,甚至拒絕批核。屆時,您同樣會面臨資金不足以完成交易的困境。
醒目買家自保攻略
要在成交期的博弈中立於不敗之地,買家必須主動出擊,做好以下準備:
- 企硬立場,堅守底線: 在簽署臨約的談判桌上,必須清晰、堅定地向對方表明您需要至少3個月的成交期,並解釋這是為了確保按揭能順利批核,保障交易能順利完成,對雙方都有好處。切勿因一時心急或被經紀催促而輕易妥協。
- 分散投資,買個保險: 這是最重要、最實用的一招!切勿只向一間銀行申請按揭。為提高成功率並縮短等待時間,您應該在簽約後,同時向3至4間不同銀行遞交按揭申請。不同銀行的審批準則和速度各異,有的可能較快,有的估價可能較足。多線並行能為您創造一個強大的安全網,即使一間申請受阻,仍有其他後備方案,大大降低因按揭問題而撻訂的風險。
即睇成交期完整攻略
買樓是人生大事,每一步都應小心翼翼。成交期絕非可有可無的數字,而是保障您血汗錢的關鍵防線。記住,在為覓得心頭好而興奮的同時,更要保持理性和謹慎。簽約前做足功課,談判時堅守立場,申請時分散風險,才能真正保障自己,安穩地踏上業主之路!









